根据《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晋财社〔2022258号)文件规定,经就业促进科审核,现有5家企业共35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现拟为5家企业35人发放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共计35000元。(明细见附表)

现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512-202518日)。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,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。

联系电话:0349-2288626

附表: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表


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512